安全與環境
RoHS 符合性聲明
本聲明確認,Everflon™ 已了解歐盟指令 2011/65/EU(RoHS2)及其修訂版 (EU) 2015/863(RoHS3)的要求,併計劃遵守該指令關於新產品發布和已認定為符合 RoHS 標準的現有產品的材料成分要求。
用於製造符合 RoHS 標準的 Everflon™ 產品的含氟聚合物樹脂不含以下所列任何有意添加的物質,除非另有說明:
鉛 (0.1%)
汞 (0.1%)
鎘 (0.1%)
六價鉻 (0.1%)
多溴聯苯 (PBB) (0.1%)
多溴二苯醚 (PBDE) (0.1%)
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 (DEHP) (0.1%)
鄰苯二甲酸丁芐酯 (BBP) (0.1%)
鄰苯二甲酸二丁酯 (DBP) (0.1%)
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 (DIBP) (0.1%)
可根據要求提供特定產品的 RoHS 合規證書。我們保留對產品進行重大更改和替換的權利,這些更改和替換不會影響產品符合 RoHS 標準。影響此認證
REACH 符合性聲明
本聲明確認 恆氟隆™ 已了解歐洲議會和理事會於 2006 年 12 月 18 日通過的 REACH 法規 (EC) No 1907/2006 的要求。我們致力於遵守該法規對歐盟以外產品生產商的要求。恆氟隆™ 提供的所有產品均符合 REACH 法規中對「產品」的定義,且不包含任何預期釋放的物質,無論該物質的釋放量是否達到或超過每年 1 噸(2260 磅)。
高度關注物質 (SVHC)
除非下文另有說明,否則 Everflon™ 產品或包裝中不會故意或明知地添加歐洲化學品管理局 (ECHA) 列出的 250 種高度關注物質 (SVHC)(上次更新日期為 2025 年 6 月 25 日),也不會含有濃度超過 0.1% (w/w) 報告閾值的 SVHC。我們將繼續與供應商合作,識別用於生產 Everflon™ 產品的材料中是否存在任何高度關注物質 (SVHC)。如果確定使用了任何 SVHC,我們將立即通知客戶。
SCIP 資料庫
SCIP 資料庫資訊與產品相關,我們將根據要求提供產品系列層級的資訊。我們並未對任何材料進行成分分析,而是依賴材料供應商提供的認證、通知和/或可用的材料安全資料表 (MSDS)。
加州65号提案合规性
65號提案是加州一項旨在保護公民和飲用水源免受有害化學物質侵害的選民倡議。
加州政府必須維護並公佈一份已知會導致癌症、出生缺陷或其他生殖危害的化學物質清單。這份清單由加州環境健康危害評估辦公室 (OEHHA) 管理(網址:https://oehha.ca.gov/),並至少每年更新一次。
這份清單包含種類繁多的天然和合成化學物質,這些物質已知會導致癌症、出生缺陷或其他生殖危害。這些化學物質包括農藥、常用家用產品、食品、藥品、染料或溶劑中的添加劑或成分。清單上的化學物質也可能用於製造業和建築業,或者可能是化學過程的副產品,例如汽車廢氣。
這份清單最初於 1986 年發布,目前包含約 900 種化學品,最新清單可在加州環境健康危害評估辦公室 (OEHHA) 網站 https://oehha.ca.gov/proposition-65/proposition-65-list 上查看。
Everflon Fluoropolymers Co.,Ltd 特此聲明,其所有氟聚合物產品均不含任何最新 OEHHA 清單中所列物質,或符合已製定的安全港標準。
FDA符合性聲明
大多數 恆氟隆™ PTFE、PFA 和 FEP 氟聚合物樹脂可用作符合本法規規定的食品接觸製品或製品零件。這些樹脂可用於重複使用的食品接觸製品,例如管材、軟管、閥門零件等,以及符合本法規規定的重複使用食品接觸製品的塗層。表 1 列出了部分符合本法規要求的樹脂。
某些氟聚合物樹脂經過輻照處理,以便研磨成細粉,用於需要極細粒徑的應用。第 (c) 款規定了經此處理的 PTFE 樹脂的允許輻照劑量和最大粒徑,並限制其僅用於重複使用食品接觸製品的部件。
POP符合性聲明
背景
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是指那些在環境中持久存在、在生物體內累積並對人類健康和環境構成威脅的有機物質。它們可以透過空氣、水或遷移物種跨越國界傳播,到達從未生產或使用過它們的地區。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法規禁止或限制在化學產品和物品中使用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斯德哥爾摩公約和奧胡斯議定書在全球範圍內對持久性有機污染物進行監管。這些法規已在多個地區實施,例如歐盟,依據是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法規(歐盟)2019/1021號和(歐盟)2023/1608號修正案。已被認定為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化學物質包括:
• 殺蟲劑(例如滴滴涕)。
• 工業化學品(例如曾廣泛用於電氣設備的多氯聯苯)。或
• 工業生產、降解或燃燒過程中產生的非故意副產品(例如戴奧辛和呋喃)。
聲明
Everflon™ 致力於監管和限制《斯德哥爾摩公約》及其他全球持久性有機污染物 (POP) 法規所列物質的使用。這適用於我們所供應產品製造過程中所使用的物品和材料中所含的物質。據我們所知,並基於從供應商處獲得的信息,截至本聲明發布之日,Everflon™ 投放市場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 (POP) 法規 (EU) 2019/1021 及其修正案,包括 (EU) 2023/1608 及其後續更新,涵蓋了新增物質,例如 Dechlorane Plus 和 UV-328。此外,Everflon™ 持續關注《斯德哥爾摩公約》和《奧胡斯議定書》的法規變更,並致力於逐步淘汰任何未來可能受到限制的物質。我們保證遵守這些規定。如果您對Everflon™提供的資訊或特定產品有任何疑問,請隨時透過「聯絡我們」選項聯絡我們的客戶服務團隊。
下載聲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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